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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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酰谷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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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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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76 |
国药准字H2005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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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及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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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肌内注射。一日100-600mg;儿童剂量酌减。静脉滴注。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溶解后缓慢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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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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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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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及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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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乙酰谷酰胺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后分解为谷氨酸、g-氨基丁酸(GABA):谷氨酸参与中枢神经系统的信息传递;g-氨基丁酸能拮抗谷氨酸兴奋性毒理作用,可改善神经细胞代谢,维持神经应激能力及降低血氨的作用,改善脑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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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2.脾胃虚寒,阳虚畏寒,大便溏薄者慎用。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4.对老年人、小儿及体虚者酌情减量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有引起血压下降的可能。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