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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见【注意事项】)。 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吉非替尼联合含铂化疗方案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未显示出临床获益,所以不推荐此类联合方案作为一线治疗。 本品单药可试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化学治疗的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不推荐本品用于EGFR野生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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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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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鲑降钙素注射液
鲑降钙素注射液
主要成分

吉非替尼。

鲑降钙素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465

国药准字H201134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见【注意事项】)。 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吉非替尼联合含铂化疗方案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未显示出临床获益,所以不推荐此类联合方案作为一线治疗。 本品单药可试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化学治疗的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不推荐本品用于EGFR野生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 3.变形性骨炎。

用法用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漏服本...

皮下或肌内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次50~100IU或隔日100IU,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5~10IU,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100IU。

副作用

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约10%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按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通用毒性评价标准[CTC]3或4级)。因ADR停止治疗的患者有约3%。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见【注意事项】)。 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吉非替尼联合含铂化疗方案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未显示出临床获益,所以不推荐此类联合方案作为一线治疗。 本品单药可试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化学治疗的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不推荐本品用于EGFR野生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 3.变形性骨炎。

药理作用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在正常细胞和肿瘤细胞中均表达,在细胞的生长分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非小细胞肺癌细胞中的EGFR突变(外显子19缺失和外显子21 L858R突变)可促进肿瘤细胞生长,抑制细胞凋亡,增加血管生长因子的产生,以及促进肿瘤转移。 吉非替尼是野生型和某些突变型EGFR的可逆性抑制剂,可抑制EGFR受体酪氨酸的自体磷酸化,从而进一步抑制下游信号传导,阻止EGFR依赖的细胞增殖。 吉非替尼对突变型EGFR(外显子19缺失和外显子21 L858R突变)的亲和力大于对野生型EGFR的亲和力。吉非替尼在临床相关浓度下也可抑制IGF和PDGF介导的信号传导;尚不明确吉非替尼对其他酪氨酸激酶的抑制作用。

本品是钙代谢调节剂,降钙素是由甲状腺细胞分泌的多肽激素,具有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从而抑制骨盐溶解,阻止钙由骨释出,由于骨骼对钙的摄取仍在进行,因而可降低血钙.

注意事项

当考虑本品用于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时,推荐对所有患者的肿瘤组织进行EGFR突变检测。如果肿瘤标本不可评估,则可使用从血液(血浆)标本中获得的循环肿瘤DNA(ctDNA)。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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