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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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石膏、黄芩、法半夏、川贝母、胆南星、百部(蜜炙)、白前、茯苓、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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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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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95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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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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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片,一至三岁一次2~4片,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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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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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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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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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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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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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