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除偶然性便秘。直肠检查前灌肠清洁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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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氢二钠和磷酸二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宿聚而成的混合物。辅料为山梨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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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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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78 |
注册证号H2017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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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除偶然性便秘。直肠检查前灌肠清洁肠道。 |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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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下儿童每日一瓶,一次性使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2~11岁儿童应使用儿童用辉力开塞露。本品不可多用,除非有医师指导。 使用本品姿势: 左侧位:身体左侧位平躺,右膝部弯曲,手臂自然放松。 膝胸位:膝盖跪地,然后头胸部下倾直至左侧面部接触物体表面,左手臂自然弯曲。 本品用法如下: 取下瓶嘴上的桔色保护帽 将瓶嘴对准肛门,用稳定的压力轻轻将瓶嘴插入直肠,插入时应顺或逆时针轻轻的转动瓶体,如果病人用力的话,类似排便运动,有助于放松肛门周围的肌肉,这样瓶嘴插入更容易些。 不要强制性将瓶嘴插入直肠,因为这有可能造成损伤。 挤压瓶体直到内装溶液几乎挤完为止,不必将瓶内液体全部挤完,因为瓶内液体量多于需要量。 从直肠拔出瓶嘴,保持姿势不变,直至便意非常强烈为止(通常2~5分钟)。 |
成人和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每次1袋,每天1~2次,或每天2袋,一次顿服。每袋内容物溶于一杯水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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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先天性巨结肠患者、肠梗阻患者、肛门闭锁患者、充血性心脏病患者。肾功能损伤者、有过电解质紊乱者、结肠造口术者或者正服用可能影响电解质水平的药物(例如利尿药)者慎用本品。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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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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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动物研究未证实本药有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目前尚无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方面的临床研究资料。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慎重,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哺乳期妇女:没有资料显示本品能够进入母乳。本品极少被吸收,因此可以在哺乳期服用。儿童用药:在国外,有已经发表的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的循证医学报告。国内目前尚无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研究报道。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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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除偶然性便秘。直肠检查前灌肠清洁肠道。 |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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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在成人及两岁以上儿童身上单剂量(正常剂量)使用是非常安全的,没有不良反应。如果过量使用可能会导致低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高钠血症、脱水以及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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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不要将本品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在24小时内使用一瓶以上本品可能会队身体造成损害;本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如果发生药物过量或误食情况,应及时就医。如果您有以下情况,在使用本品时应咨询医师:限制钠盐饮食患有肾脏疾病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期如果您有下列情况,在使用任何一种缓泻剂时,应咨询医师:恶心、呕吐、腹痛大便习惯突然改变已超过2周时间使用某种缓泻剂已超过1周时间如果您有下述情况,应停用本品并咨询医师直肠出血使用本品以后没有大便。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肠道溃疡或穿孔患者禁用;3. 严重炎症性肠病患者禁用;4. 肠梗阻患者禁用;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