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软组织损伤的应急治疗,如扭伤、肌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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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水杨酸甲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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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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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07 |
国药准字H2007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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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软组织损伤的应急治疗,如扭伤、肌痛等。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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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使用时喷头距患处皮肤5-10公分处揿压阀门,持续喷射2-3秒钟,若需重复使用,应间隔半分钟,但一日不得超过3次。 |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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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婴幼儿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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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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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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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软组织损伤的应急治疗,如扭伤、肌痛等。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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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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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前轻轻振摇。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6.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