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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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必利,化学名称:N-(2-乙胺乙基)-2-甲氧基-5甲磺酰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15H24N2O4S·HCl,分子量:364.89。 |
肉豆蔻,土木香,木香,广枣,荜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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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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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01 |
国药准字Z1502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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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祛心“赫依”病。用于心烦失眠,心神不安。对心“赫依”病尤为有效。心血管疾病引起的心悸、心神不安、失眠等症.用于更年期综合症所致的心悸、心烦、失眠等症。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等症。用于脑卒中后的抑郁症。与其它蒙药并用,治疗劳力型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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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 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半片)。一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5片)。 |
口服,一次9~15粒 ,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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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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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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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祛心“赫依”病。用于心烦失眠,心神不安。对心“赫依”病尤为有效。心血管疾病引起的心悸、心神不安、失眠等症.用于更年期综合症所致的心悸、心烦、失眠等症。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等症。用于脑卒中后的抑郁症。与其它蒙药并用,治疗劳力型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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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祛心“赫依”病。用于心烦失眠,心神不安。对心“赫依”病尤为有效。心血管疾病引起的心悸、心神不安、失眠等症.用于更年期综合症所致的心悸、心烦、失眠等症。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等症。用于脑卒中后的抑郁症。与其它蒙药并用,治疗劳力型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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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4.避免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