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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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必利,化学名称:N-(2-乙胺乙基)-2-甲氧基-5甲磺酰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15H24N2O4S·HCl,分子量:364.89。 |
珍珠、天竺黄、西红花、丁香、肉豆蔻、豆蔻、草果、檀香、紫檀香、沉香、诃子、毛诃子、余甘子、木香、肉桂、荜茇、螃蟹、金礞石、香旱芹、人工牛黄、人工麝香、广枣、烈香杜鹃、塞北紫堇、短穗兔耳草、铁粉制、冬葵果、甘草、黑种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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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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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01 |
国药准字Z200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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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开窍醒神,清热通络。用于痰瘀阻络所致的中风,语言蹇涩,半身不遂,口眼歪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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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 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半片)。一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5片)。 |
口服。一次2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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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服用某些醒脑类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副作用,如头痛、恶心、失眠或心悸。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个人体质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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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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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开窍醒神,清热通络。用于痰瘀阻络所致的中风,语言蹇涩,半身不遂,口眼歪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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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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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4.避免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服用某些醒脑类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副作用,如头痛、恶心、失眠或心悸。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个人体质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