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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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金霉素。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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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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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359 |
国药准字Z20063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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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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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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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恶心。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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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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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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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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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