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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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黄芩、地黄、泽泻、川木通、栀子、当归、九节菖蒲、甘草、羚羊角。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乙醇、糖精钠、色素和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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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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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26 |
国药准字H2005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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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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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七日为一疗程。 |
漱口。一次10-20毫升,早晚刷牙后含漱,5-10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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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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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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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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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