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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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黄芩、地黄、泽泻、川木通、栀子、当归、九节菖蒲、甘草、羚羊角。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门冬氨酸78毫克、维生素B65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盐酸萘甲唑林0.3毫克、甲硫酸新斯的明0.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樟脑、苯扎氯铵、氯化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碳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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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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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26 |
国药准字H2008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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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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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七日为一疗程。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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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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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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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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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仅限于滴眼用。3.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4.请勿在佩戴隐形眼镜时使用。5.连续使用本品数日后症状未有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师或药剂师。6.有青光眼或眼睛有剧痛感的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先接受医师或药剂师的指导。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