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动脉硬化、降低血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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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γ-亚麻酸(GLA),化学名称为:全顺式6,9,12-十八碳三烯酸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辅料为可溶性淀粉、甜菊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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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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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571 |
国药准字Z20153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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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动脉硬化、降低血脂等。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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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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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本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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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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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动脉硬化、降低血脂等。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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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口服药初期见有恶心、便稀等不良反应,继续用药可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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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性状改变,颜色呈褐色不可应用。 |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阴虚内热、风火、痰热证突出者慎用。 3.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