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血压病及症状性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妇女更年期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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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化学名称为:4,7-二羟基异黄酮。 |
麝香(人工麝香)、羚羊角、三七、天麻、全蝎、乌梢蛇、红花、地黄、大黄、葛根、川芎、僵蚕、水蛭(烫)、黄芪、胆南星、地龙、赤芍、当归、豨莶草、忍冬藤、鸡血藤、络石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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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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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413 |
国药准字Z2001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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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病及症状性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妇女更年期综合症。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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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mg(2粒),一日150mg(6粒)。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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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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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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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高血压病及症状性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妇女更年期综合症。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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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恶心、腹胀、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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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与其他抗凝药物同时使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