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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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 |
主要成分:齐多夫定,化学名称:3'-叠氮基-3'-脱氧胸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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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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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81 |
国药准字H2004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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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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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 |
成人:如与其它抗逆转录酶病毒药联合使用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600mg,分次服用;若单独应用本品则推荐500mg/天或600mg/天,分次服用(在清醒时每4小时服100mg)。 儿童:推荐3个月至12岁儿童给药剂量为每6小时180mg/m2,不应超过每6小时200mg/m2。 新生儿给药:出生12小时后开始给药至6周龄,口服2mg/kg/6小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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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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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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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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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2.毒理:本品仅在用CHO/HGPRT方法进行的体外致突变试验中,浓度≥226μg/ml时有微弱的阳性反应。小鼠口服人用推荐剂量34倍的本品时不影响其生育力。 |
本品为抗病毒药,在体外对逆转病毒包括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具有高度活性。在受病毒感染的细胞内被细胞胸苷激酶磷酸化为三磷酸齐多夫定,后者能选择性抑制HIV逆转酶,导致HIV链合成终止从而阻止HIV复制。 毒理作用 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大白鼠口服给药6个月试验,最大用量每日500mg/kg组出现贫血,但这时血浆中浓度相当于病人临床用量的100倍。猴服药3个月和6个月两组试验,每日34-300mg/kg组出现贫血,试验6个月时观察到骨髓变化及末梢血红细胞形态有轻微变异。 致癌、致突变及生殖力毒性 齐多夫定三个剂量给予小鼠和大鼠(每组小鼠、大鼠均60只),开始小鼠剂量30、60、120mg/kg/日,大鼠80、220、600mg/kg/日,在给药90天后,因小鼠出现贫血,剂量降低至20、30与40mg/kg/天。大鼠的高剂量组在91天后降至450mg/kg/天,在279天后降至300mg/k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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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对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血红蛋白水平;9.5g/dl的病人使用时应极度谨慎。由于严重贫血最常发生于治疗4-6周时,此时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治疗,故治疗过程中应经常作血细胞计数(至少每2周1次)。如发生粒细胞减少或贫血,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