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退黄。适用于肝胆湿热症所引起的胁痛、黄疸、腹胀、纳呆、恶心呕吐、尿黄、苔黄等症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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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五味子、灵芝、虎杖、叶下珠、火炭母、大黄、纹股蓝、丹参、柴胡、六神曲、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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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恒拓集团广西圣康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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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24 |
国药准字H2005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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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适用于肝胆湿热症所引起的胁痛、黄疸、腹胀、纳呆、恶心呕吐、尿黄、苔黄等症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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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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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偶见头晕、头痛;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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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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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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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适用于肝胆湿热症所引起的胁痛、黄疸、腹胀、纳呆、恶心呕吐、尿黄、苔黄等症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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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降低鸭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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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偶见头晕、头痛;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