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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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安乃近,其化学名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水合物 |
人参、茯苓、白术(炒)、山药、白扁豆(炒)、莲子、薏苡仁(炒)、砂仁、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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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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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816 |
国药准字Z14020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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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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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口服,一次6-9克(1-1.5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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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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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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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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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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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它药物混合注射;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5体弱者慎用。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塘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