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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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安乃近,其化学名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水合物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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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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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816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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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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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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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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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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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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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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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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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它药物混合注射;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5体弱者慎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