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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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安乃近,其化学名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水合物 |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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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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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816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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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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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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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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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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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热镇痛、抗炎,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风湿热等。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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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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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它药物混合注射;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5体弱者慎用。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