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创伤继发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尼西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
生产企业 |
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308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创伤继发感染等。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一般每日0.5g-1.0g,分1-2次;对重症、难治感染,成人可增至每日2g;儿童根据感染程度,每日25mg-150mg/kg。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
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创伤继发感染等。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静注或肌注的第二代头孢菌素。本品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谱比第一代头孢菌素广,对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柠檬酸菌属、普罗威登斯氏菌属和肠杆菌属具有类似于头孢孟多的良好抗菌活性,但对吲哚阳性的变形杆菌、摩根氏菌、普罗威登斯氏菌和某些克雷伯菌的活性低于头孢西丁。对流感杆菌的淋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有满意的活性。与其他第二代头孢菌素一样,假单胞菌属、沙雷氏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大多数革兰阳性球菌是有效的。对金葡萄的活性类似于头孢西丁和头孢雷特,但低于头孢孟多、头孢噻吩和头孢唑啉。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头孢尼西钠治疗之前,应当进行一次细致的调查以确定病人在过去是否有过对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的交叉过敏性反应。抗生素在任何表现出过敏症,尤其是由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的病人身上都应当谨慎使用。剧烈的过敏性反应可以要求使用肾上腺素和采取其他的紧急措施。对于这种局部麻醉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人不应当使用准备好的含有利多卡因的溶液。在使用先锋霉素和其他广谱抗生素之后有报道过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的情况。对于在使用抗生素之后出现腹泻的病人,考虑到这一诊断是很重要的。2.对于怀孕期间的妇女,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要使用本产品,应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