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乌须发。主治肝肾亏损、精血不足、头晕眼花、耳鸣重听、四肢麻木、腰膝酸软、须发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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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何首乌。 |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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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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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429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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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乌须发。主治肝肾亏损、精血不足、头晕眼花、耳鸣重听、四肢麻木、腰膝酸软、须发早白。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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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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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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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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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乌须发。主治肝肾亏损、精血不足、头晕眼花、耳鸣重听、四肢麻木、腰膝酸软、须发早白。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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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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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6.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