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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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醇。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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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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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91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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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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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搽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者有出血者,将药液浸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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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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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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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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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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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者有初学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者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时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