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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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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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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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91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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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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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搽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者有出血者,将药液浸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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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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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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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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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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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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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者有初学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者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时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