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缓解内脏绞痛、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抗休克;眼科用于散瞳检查眼底、验光配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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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阿托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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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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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85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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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内脏绞痛、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抗休克;眼科用于散瞳检查眼底、验光配镜。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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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常用量(1)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mg;极量:一次2mg。(2)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01~0.02mg/kg,每日2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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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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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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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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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缓解内脏绞痛、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抗休克;眼科用于散瞳检查眼底、验光配镜。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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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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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