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缓解内脏绞痛、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抗休克;眼科用于散瞳检查眼底、验光配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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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阿托品。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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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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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85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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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内脏绞痛、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抗休克;眼科用于散瞳检查眼底、验光配镜。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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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常用量(1)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mg;极量:一次2mg。(2)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01~0.02mg/kg,每日2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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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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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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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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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缓解内脏绞痛、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抗休克;眼科用于散瞳检查眼底、验光配镜。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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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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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