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慢性乙型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急慢性重型肝炎、淤胆型肝炎、肝炎后肝损伤、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肝内胆汁淤积、胆管炎、胆石症、胆囊炎、胆道蛔虫症、阻塞性黄疸、胆道肿瘤、胆道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胆囊炎等肝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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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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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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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940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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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病毒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慢性乙型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急慢性重型肝炎、淤胆型肝炎、肝炎后肝损伤、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肝内胆汁淤积、胆管炎、胆石症、胆囊炎、胆道蛔虫症、阻塞性黄疸、胆道肿瘤、胆道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胆囊炎等肝胆疾病。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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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150mg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二个月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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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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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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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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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病毒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慢性乙型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急慢性重型肝炎、淤胆型肝炎、肝炎后肝损伤、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肝内胆汁淤积、胆管炎、胆石症、胆囊炎、胆道蛔虫症、阻塞性黄疸、胆道肿瘤、胆道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胆囊炎等肝胆疾病。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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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苦参碱对异硫氰酸1-萘酯所致胆汁郁积型黄疸模型小鼠腹腔注射给药,可降低其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结合胆红素水平,并减轻模型动物的肝细胞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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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