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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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化学名:n-[4-[2-(二甲基氨基)乙氧基]苄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20H26N2O4·HCl分子量:394.89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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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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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83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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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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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3次,饭前2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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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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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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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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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给药后30分钟可达峰值血药浓度,半衰期约为6小时。多次口服给药时,血清中药物浓度与单次给药时相同。本品原形药物4~5%、其他代谢物75%从尿中排泄。多次给药时,排泄率与单次给药无明显差异。据文献报道,动物口服吸收后主要分布在肝脏、肾脏及消化系统,较少在中枢神经系统分布;十二指肠内给药时,在胃肌肉层中的药物浓度是血液中药物浓度的两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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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作用,使用时应注意。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的使用。3.高龄患者用药易出现不良反应,使用时应注意。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