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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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曲马多。其化学名称为(±)-反-1-(间-甲氧基苯基)-2-(二甲基氨)-甲基)-环己醇的盐酸盐。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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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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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331 |
国药准字Z44022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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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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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mg?(?1?~?2?片),必要时可重复给药。日剂量不超过?400mg?(?8?片)。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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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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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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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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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虽也可与阿片受体结合,但其亲和力很弱,对μ受体的亲和力相当于吗啡的1/6000,对κ和δ受体的亲和力仅为μ受体的1/25。曲马多系消旋体,其(+)对映体作用于阿片受体,而(-)对映体则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外5-羟色胺浓度。从而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作用强度为吗啡的1/8-1/10。本品无抑制呼吸作用,长期应用依赖性小。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50%。不影响组胺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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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但不能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只能短期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遵医嘱。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