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骨髓增生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
柴胡 茵陈 板蓝根 五味子 猪胆粉 绿豆 |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1011 |
国药准字Z200033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骨髓增生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
用法用量 |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2.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份有过敏史的病人。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应慎重使用。儿童用药:慎用。老人用药:观察患者的状态﹐注意用量和间隔﹐慎重给药。 |
|
|
成分 |
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骨髓增生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M-CSF)作用于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和分化,其重要作用是刺激粒、单核巨噬细胞成熟,促进成熟细胞向外周血释放,并能促进巨噬细胞及噬酸性细胞的多种功能。2.毒理作用:2.1急性毒性:结果表明,以最大浓度给小鼠静脉注射和皮下注射,未能求出LD50。其最大耐受量达5000μg/kg,相当于人临床用量(5~10μg/kg)的500~1000倍,观察14天,皮下注射和腹腔注射两种给药途径,动物均未见有明显行为异常,生长良好,毛色光泽,二便正常,无动物死亡。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2.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3.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4.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5.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