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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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羟基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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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远景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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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411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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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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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 2.头颈癌、宫颈鳞癌等每次80mg/kg,每三天1次,需与放疗合用。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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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痘﹑带状疱疹及各种严重感染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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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该药应当远离儿童。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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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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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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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2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2.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3.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4.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2)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该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