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消化道出血,白血病,血友病,紫癜,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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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从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含胸腺素α1等多种分子量小于6000的活性多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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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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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523 |
国药准字H1999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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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消化道出血,白血病,血友病,紫癜,癌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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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因本品排泄快,需持续给药才能维持有效浓度,故一般皆用静脉滴注法。本品在体内的有效抑制纤维蛋白溶解的浓度至少为130?g/ml。对外科手术出血或内科大量出血者,迅速止血,要求迅速达到上述血液浓度。初量可取4~6g(20%溶液)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5%~10%葡萄糖溶液中,于15~30分钟滴完。持续剂量为每小时1g,可口服也可注射。维持12~24小时或更久,依病情而定。 |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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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皮疹等。 |
1.耐受性良好,极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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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易形成血栓和心、肝、肾功能损害,孕妇慎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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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消化道出血,白血病,血友病,紫癜,癌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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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抗纤维蛋白溶解药。纤维蛋白原通过其分子结构中的赖氨酸结合部位特异性地与纤维蛋白结合,然后在激活物作用下变为纤溶酶,该酶能裂解纤维蛋白中精氨酸和赖氨酸肽链,形成纤维蛋白降解产物,使血凝块溶解。本品的化学结构与赖氨酸相似,能定性阻抑纤溶酶原与纤维蛋白结合,防止其激活,从而抑制纤维蛋白溶解,高浓度(100mg/L)则直接抑制纤溶酶活力,达到止血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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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慎用;3.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5. 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