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传染,囊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辅料为甘露醇、甲磺酸。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7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传染,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用法:静脉滴注,使用前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给药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继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14天。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帕珠沙星和其它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检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
|
|
成分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传染,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本品属喹诺酮类抗菌药,其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DNA旋转酶和DNA拓扑异构酶IV活性,阻碍DNA合成而导致细菌死亡;对人拓扑异构酶II的抑制作用弱。(2)本品且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革兰氏阳性菌如葡萄球菌、链球菌、肠球菌,对革兰氏阴性菌如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柠檬酸杆菌、醋酸钙不动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绿脓杆菌等均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某些厌氧菌如产气荚膜梭状芽孢肝杆菌、核粒梭形杆菌、痤疮丙酸杆菌、卟啉单菌、部分 |
||
注意事项 |
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本品使用前若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因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使用前若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因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5.本品可能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休克史,以便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