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肾盂肾炎,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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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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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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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93 |
国药准字H3102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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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肾盂肾炎,肾炎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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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可直接以水送服,或将本品加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溶解后(可以搅拌)服用。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2.小儿: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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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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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头抱克肟对小于6个月的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老人注意事项: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药峰浓度和AUC可较年轻人分别高26%和20%,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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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肾盂肾炎,肾炎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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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本品为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PBP1(1a,1b,1c)以及PBP3有较高亲和性。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稳定性。 |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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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 |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