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直肠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伤,创伤,手术产后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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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依替米星,辅料为无水亚硫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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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爱科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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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81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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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直肠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伤,创伤,手术产后的感染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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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成人推荐剂量:对于肾功能正常泌尿系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的患者,一次0.l~0.15g,一日2次(每12小时1次),或一次0.2~0.3g,一日1次,稀释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l00ml或250ml中静脉滴注,每次滴注1小时。疗程为5~10日。依据患者的感染程度遵医嘱进行剂量的调整。 2.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必要使用时调整使用剂量,并应监测血清中硫酸依替米星的浓度,此外血清肌酐水平及肌酐消除率也是最适合观察肾功能程度的指标。调整使用剂量时可采用下述两个方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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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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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儿童慎用。老人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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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直肠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伤,创伤,手术产后的感染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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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系半合成水溶性抗生素,属氨基糖苷类。2.体外抗菌作用研究表明:本品抗菌谱广,对多种病原菌有较好抗菌作用,其中对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氏肺炎轩菌、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及葡萄菌属等有较高的抗菌活性,对部分假单胞杆菌、不动杆菌属等具有一定抗菌活性,对部分庆大霉素、小诺霉素和头孢唑啉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其体外MIC值仍在本品治疗剂量的血药浓度范围内。对产生青霉素酶的部分葡萄球菌和部分低水平甲氧西林耐药的葡萄球菌(MRSA)亦有一定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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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肾功能和第八对颅神经功能的变化,并尽可能进行血药浓度检测,尤其是已明确或怀疑有肾功能减退或衰竭患者、大面积烧伤患者、新生儿、早产儿、婴幼儿和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严重脱水患者及肾功能在短期内有较大波动者。2.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因此对接受麻醉剂、琥珀胆碱、筒箭毒碱或大量输入枸橡酸抗凝剂的血液患者应特别注意,一旦出现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应停用本品,静脉内给予钙盐进行治疗。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反应事件和/或不良反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