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烧伤,菌血症,血症,药物中毒,酒精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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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250ml含果糖6.25g与葡萄糖6.25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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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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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13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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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烧伤,菌血症,血症,药物中毒,酒精中毒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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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需要而定。成人常用量为每次250~1000ml,滴注速度应低于0.5g/kg/hr(以果糖计)。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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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受患者及痛风患者和高尿酸患者禁用。警告:英警惕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乳酸性中毒,未诊断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使用本品时有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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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尚不明确。如有必要,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尚不明确。仅在明确需要使用时,才可将本品用于孕妇。老人注意事项:一般老年患者身体机能降低,输注速度应减慢,注射剂量应降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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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糖尿病,烧伤,菌血症,血症,药物中毒,酒精中毒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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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严重肝病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有酸中毒倾向以及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不宜过多输注。2.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严重的酸中毒,故不推荐肠外营养中完全替代葡萄糖。3.水肿及严重心功能不全者应严格控制输液量。4.本品不得用于甲醇中毒的治疗,因其能加剧甲醇氧化成甲醛。5.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溶液不澄清、变色或封口漏损不得使用。6.本品启封后立即使用,输液后的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