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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维生素C

注射用维生素C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北京利祥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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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遗传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铁中毒,坏血病,单纯性紫癜,营养不良,创伤,烧伤,紫癜,结核,腹泻,毛细血管扩张性环状紫癜,克山病,老年性紫癜,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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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维生素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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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维生素C
注射用维生素C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北京利祥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267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遗传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铁中毒,坏血病,单纯性紫癜,营养不良,创伤,烧伤,紫癜,结核,腹泻,毛细血管扩张性环状紫癜,克山病,老年性紫癜,癌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肌内或静脉注射: 1.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必要时,成人每次2-4g,每日1-2次,或遵医嘱。 2.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3.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需遵医嘱。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大剂量应用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RDA,1980)、4-6岁小儿45mg,7岁以上按成人计60mg,未经证实有效时,不宜应用大于10倍上述剂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遗传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铁中毒,坏血病,单纯性紫癜,营养不良,创伤,烧伤,紫癜,结核,腹泻,毛细血管扩张性环状紫癜,克山病,老年性紫癜,癌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7)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

注意事项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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