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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明(盐酸苯乙双胍片)

鲁明(盐酸苯乙双胍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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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柯兴氏综合征,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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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明(盐酸苯乙双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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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鲁明(盐酸苯乙双胍片)
鲁明(盐酸苯乙双胍片)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苯乙双胍。

本品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辅料为:糖粉、糊精。

生产企业

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531

国药准字H200547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柯兴氏综合征,2型糖尿病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剂量应遵医嘱,采用个性化给药原则。 1.单独治疗给药方法:开始治疗时,一般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5mg,餐前服用;数日后,可增加给药次数至2~3次,每次25mg。 2.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第一周每天一次,每次25mg,餐前服用;第二周检测血糖后,可逐渐增加每天给药次数至每天2~3次,每次25mg,直至血糖水平降至或接近正常值。本品每天最大口服剂量一般不超过75mg,否则易发生高乳酸血症或乳酸性酸中毒;为了减少胃肠道副反应,本品应与食物同服。

口服。1~3岁,10~15(公斤),一次1~1.5包;4~6岁,16~21(公斤),1.5~2包;7~9岁,22~27(公斤),2~3包;10~12岁,28~32(公斤),3~3.5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1.Ⅱ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3.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4.严重心﹑肺疾病患者。5.维生素B12﹑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由于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有降低的可能性,故应选择尽可能低的维持剂量;由于本品主要经过肾脏排泄,应充分评估患者肾功能以后,再调整患者用药剂量,老年患者应避免高剂量服用本品。

成分

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柯兴氏综合征,2型糖尿病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盐酸苯乙双胍为双胍类口服降血糖药,本品不刺激β细胞分泌胰岛素,用药后血中胰岛素浓度无明显变化。本品降血糖的作用机制可能是:①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②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③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④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⑤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的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2型糖尿病单独应用时一般不引起低血糖。

本品能机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乳酸性酸中毒:伴有缺氧性疾病(如心衰﹑呼衰﹑高血压﹑肝肾功能减损者)的糖尿病患者,以及服药期间饮酒,伴有严重厌食﹑呕吐和酮症等糖尿病患者,更易产生乳酸性酸中毒。2.如果出现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应减少本品用量或停用本品。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4.对胰岛素依赖型及非胰岛素依赖型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病人,本品与胰岛素联用有协同作用,减少胰岛素的用量,也可能有助于某些不稳定型糖尿病人病情的稳定;加用本品后,须及时减少胰岛素剂量(开始时减少20%~30%),以防止出现低血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西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科;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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