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铅中毒引起的溶血性贫血,铅中毒,肝豆状核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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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2,3一二巯基丁二酸。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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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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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03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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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铅中毒引起的溶血性贫血,铅中毒,肝豆状核变性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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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0.5g,一日3次,连用3日为1个疗程,停药4天再用;或每次0.5g,每日2次,隔日服药,共10日,停药5日再用。一般2~3个疗程即可。儿童每次口服10mg/kg或350mg/m2,每8小时1次,连用5日,然后改为每12小时1次,连用2周,共19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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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治疗时应监测血铅浓度。因治疗后血铅浓度降低,但有些人再次接触铅和治疗时,血铅反而升高。此外,经短时治疗后,可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这是因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分布的结果。所以应反复用药,才能保证疗效。2.肝病慎用,治疗时每周监测血氨基转移酶。3.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发现有中性粒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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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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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铅中毒引起的溶血性贫血,铅中毒,肝豆状核变性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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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有效的重金属解毒药。作用机制为,分子中的2个活性巯基能夺取已与组织中酶系统结合的金属,形成稳定的水溶性螯合物由尿中排出,使含有巯基的酶恢复活性,解除重金属引起的中毒症状。本品可特异性的与铅结合,减少铅从胃肠道吸收和滞留。降低血铅浓度,但短时间用药后,易使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再分布,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故应视情况多疗程用药。本品也可与汞、砷等形成螯合物。毒理学小鼠、大鼠的LD50为3000mg/kg。狗的慢性毒性研究发现,口服本品每日300mg/kg,可使部分狗死亡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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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时应监测血铅浓度。因治疗后血铅浓度降低,但有些人再次接触铅和治疗时,血铅反而升高。此外,经短时治疗后,可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这是因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分布的结果。所以应反复用药,才能保证疗效。2肝病慎用,治疗时每周监测血氨基转移酶。3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发现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时停药。4监测尿铅的排出。5对一些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镰状细胞性贫血儿童用本品治疗无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