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碱性磷酸钙结晶沉积病,乙状窦血栓性静脉炎,腹膜后淋巴结炎,骨化性纤维瘤,多形红斑,软组织损伤,腱鞘炎,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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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七叶皂苷钠10毫克、水杨酸二乙胺50毫克。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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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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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6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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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碱性磷酸钙结晶沉积病,乙状窦血栓性静脉炎,腹膜后淋巴结炎,骨化性纤维瘤,多形红斑,软组织损伤,腱鞘炎,创伤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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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一薄层凝胶于患处,每日一次或多次,或遵医嘱。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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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破损皮肤表面及放射性治疗的皮肤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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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动物实验发现七叶皂苷无致畸作用。但由于其在妊娠的最初3个月的羊水中的含量较高,为安全起见,在妊娠期禁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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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碱性磷酸钙结晶沉积病,乙状窦血栓性静脉炎,腹膜后淋巴结炎,骨化性纤维瘤,多形红斑,软组织损伤,腱鞘炎,创伤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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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七叶皂苷钠具有以下作用:抗组织水肿、促进血液循环、减少血管通透性、防止组织内水分存积和消除局部水肿引起的沉重感和压力。水杨酸二乙胺可增强抗炎作用,并有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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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