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便秘,药物中毒,黄疸,慢性胆囊炎,胆囊炎,子痫,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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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镁分子式:MgSO4分子量:120.37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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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佰斯特化工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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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49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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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便秘,药物中毒,黄疸,慢性胆囊炎,胆囊炎,子痫,囊炎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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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导泻:每次口服5-20g,一般为清晨空腹服,同时饮100-400ml水,也可用水溶解后服用;2、利胆:每次2-5g,1日3次,饭前或两餐间服。也可服用33%溶液,每次100ml;3、抗惊厥、降血压等:肌注25%溶液,每次4-10ml;或将25%溶液1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1%或5%浓度后静滴;治心绞痛可将10%溶液1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10ml稀释后缓慢静注,每日1次,连用10日。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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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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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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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便秘,药物中毒,黄疸,慢性胆囊炎,胆囊炎,子痫,囊炎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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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不易被肠道吸收,停留于肠腔内,使肠内容物的渗透压升高,使肠腔内保有大量水分,容积增大,刺激肠壁增加肠蠕动而致泻。为峻泻剂,主要用于清除肠道内毒物,亦用于某些驱肠虫药后的导泻,及治疗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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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导泻时,如服用大量浓度过高的溶液,可能自组织中吸取大量水分而导致脱水; 2.由于静脉注射较为危险,应由有经验医师掌握使用,注射需缓慢,并注意病人的呼吸与血压。如有中毒现象(如呼吸肌麻痹等),可用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静注,以进行解救; 3.肠道出血病人、急腹症病人及孕妇、经期妇女禁用本品导泻; 4.中枢抑制药(如苯巴比妥)中毒病人排除毒物不宜使用本品导泻,以防加重中枢抑制。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