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丹毒,肾盂肾炎,肺炎,败血症,支气管肺炎,尿路感染,链球菌肺炎,乳腺炎,肾炎,肠炎,白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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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氨苄西林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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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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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01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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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丹毒,肾盂肾炎,肺炎,败血症,支气管肺炎,尿路感染,链球菌肺炎,乳腺炎,肾炎,肠炎,白痢,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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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静脉注射一次量每kg体重猪10-20mg一日2-3次连用2-3日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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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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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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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毒,肾盂肾炎,肺炎,败血症,支气管肺炎,尿路感染,链球菌肺炎,乳腺炎,肾炎,肠炎,白痢,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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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3.本品须新鲜配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