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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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奈韦拉平。 |
麻黄、紫苏叶、地龙、蜜枇杷叶、炒紫苏子、蝉蜕、前胡、炒牛蒡子、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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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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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74 |
国药准字Z2010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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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艾滋病 |
疏风宣肺,止咳利咽。用于风邪犯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咽痒,或呛咳阵作,气急、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等。感冒后咳嗽或咳嗽变异性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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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发生率);之后改为每日2次,每次200mg。 2.儿童患者: (1)2个月到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最初的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每天用量应不超过400mg。 (2)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连续14天,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7-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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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维乐命的活性成分或者此产品的任何赋形剂具有临床明显过敏反应的患者,维乐命??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本药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本药期间,继往出现ASAT或ALAT超过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应用本药后迅速复发肝功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
偶见恶心、呕吐,胃部不适,便秘,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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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使用奈韦拉平的妇女,不应采取单独使用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调整激素水平的方法来进行避孕,这是因为奈韦拉平可以降低这些药物在血浆中的浓度。并且,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如果利用口服避孕药来调节激素水平,应监测激素治疗的效果。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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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滋病 |
疏风宣肺,止咳利咽。用于风邪犯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咽痒,或呛咳阵作,气急、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等。感冒后咳嗽或咳嗽变异性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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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可抑制氨水所致小鼠咳嗽和枸橼酸所致豚鼠咳嗽;可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延长磷酸组胺和氯化乙酰胆碱混合液喷雾引喘豚鼠的引喘潜伏期;能抑制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和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对卵蛋白哮喘模型豚鼠支气管肺灌流液中白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及腹腔液中肥大细胞脱粒发生率有一定的降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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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接受奈韦拉平或其它任何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可能继续发生机会性的感染和HIV相关疾病,因此,这些患者仍然需要具有对HIV相关性疾病治疗有经验的内科医生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目前对于本药的长期疗效尚不清楚。奈韦拉平治疗并未显示可以减少HIV-1传染给其他人的危险性。 |
1.运动员慎用。 2.尚无研究数据表明本品对外感发热、咽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肺结核等有效。 3.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65岁以上和18岁以下患者,以及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4.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儿童咳嗽变异型哮喘。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