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1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奈韦拉平。 |
盐酸埃克替 |
|
生产企业 |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75 |
国药准字H2011006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1 |
仅限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发生率);之后改为每日2次,每次200mg。 2.儿童患者: (1)2个月到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最初的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每天用量应不超过400mg。 (2)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连续14天,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5mg(1片),每天三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高热量... |
|
副作用 |
1.对奈韦拉平过敏者禁用。2.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曾出现AST或AS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奈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
埃克替尼的安全性评估是基于 312例晚期NSCLC患者的研究数据,包括224例接受125MG每天三次剂量的治疗。总体上埃克替尼耐受性良好。III期临床试验(ICOGEN)最 常见不良反应为皮疹(39.5%)、腹泻(18.5%)和氨基转移酶升高(8.0%),绝大多数为I~II级,一般见于服药后1-3周内,通常是可逆性 的,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消失。表1列出了在ICOGEN试验中报道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ICOGEN研究中,在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组均未观察到间质性肺病(ILD)的不良反应。在埃克替尼的I期临床研究中出现2例疑似ILD患者,其中1例经 进一步病理检查后,排除了ILD并确认为疾病进展,与研究药物无关;另一例因为缺乏病理检查结果,未能确认最终结论。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仅在用药潜在益处大于用药可能造成的胎儿危险时,才考虑孕妇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的清除率比成人快,且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清除率降低。副作用与成人类似。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盒体重调整剂量。老人用药:对55岁以上的HIV-1患者,奈韦拉平的药代动力学尚未评估。 |
|
|
成分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1 |
仅限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1.作用机制:奈韦拉平是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1)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奈韦拉平与HIV-1的逆转录酶直接结合,并通过破坏该酶的催化位点来阻断RNA依赖和DNA依赖的DNA聚核酶的活性。奈韦拉平不与底物或三磷酸核苷产生竞争。奈韦拉平对HIV-2病毒的逆转录酶及真核细胞DNA聚核酶(如人类DNA聚核酶α、β、γ或δ)无抑制作用。2.体外敏感性:体外HIV-1病毒对奈韦拉平的敏感性与人体内奈韦拉平抑制HIV-1病毒复制能力的相关性尚未确立。奈韦拉平的体外抗病毒活性 |
||
注意事项 |
1.本品治疗后的最初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测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2.对肝脏的影响:用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中曾出现严重的、致命的肝脏毒性,包括急性及胆汁淤积性肝炎、肝坏死。严重的肝脏疾病大多发生于治疗的前12周内,但有一些患者较迟出现。通常,在抗病毒治疗开始时就出现ALT或AST水平升高,则抗病毒治疗期间肝脏发生不 |
1、据文献报道,接受吉非替尼和厄洛替尼治疗的东方人群间质性肺病(ILD)发生率分别为2-3%和1-2%。在ICOGEN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发生间质 性肺病。间质性肺病患者通常出现急性呼吸困难,伴有咳嗽、低热、呼吸道不适和动脉血氧不饱和等。短期内该症状可发展得很严重,并致患者死亡。放射学检查常 显示肺浸润或间质有毛玻璃样阴影。 经治医生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间质性肺病发生的迹象,如果患者出现新的急性发作或进行性加重的呼吸困难、咳嗽,应中断本品治疗,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用药,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 文献报道,出现间质性肺病的高风险因素包括:吸烟、较差的体力状态(PS≥2)、在CT扫描上正常肺组织覆盖范围≤50%、距非小细胞肺癌诊断时间较短 ( 6个月)、原有间质性肺炎、年龄较大(≥ 55岁)、伴有心脏疾病。存在上述高风险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治疗时应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