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癌症骨转移疼痛,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癌痛,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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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片含双氯芬酸钠(C14H10Cl2NNaO2)25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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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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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9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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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癌症骨转移疼痛,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癌痛,癌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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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1次1~2片,1日3次。 2.儿童1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 3.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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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3.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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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头三个月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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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癌症骨转移疼痛,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癌痛,癌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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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其中双氯芬酸钠为苯基乙酸衍生物,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强,约为阿司匹林的26~50倍,系外周型镇痛药。特点为药效强,不良反应轻,剂量小,个体差异小。2.磷酸可待因为吗啡的甲基衍生物,对延脑的咳嗽中枢有直接抑制作用,镇咳作用强而迅速,强度约为吗啡的1/4,此外,还有镇痛和镇静作用,镇痛作用强度约为吗啡的1/10,但仍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系中枢型弱阿片类镇痛药。3.服用本品,有可能出现消化道反应,呼吸抑制很弱,成瘾性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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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