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癌症骨转移疼痛,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癌痛,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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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片含双氯芬酸钠(C14H10Cl2NNaO2)25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木香、枳壳、乌药、槟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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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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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9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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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癌症骨转移疼痛,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癌痛,癌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食积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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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1次1~2片,1日3次。 2.儿童1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 3.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口服,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新生儿一次3~5ml,一日3次;幼儿一次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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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3.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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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头三个月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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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癌症骨转移疼痛,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癌痛,癌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食积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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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其中双氯芬酸钠为苯基乙酸衍生物,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强,约为阿司匹林的26~50倍,系外周型镇痛药。特点为药效强,不良反应轻,剂量小,个体差异小。2.磷酸可待因为吗啡的甲基衍生物,对延脑的咳嗽中枢有直接抑制作用,镇咳作用强而迅速,强度约为吗啡的1/4,此外,还有镇痛和镇静作用,镇痛作用强度约为吗啡的1/10,但仍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系中枢型弱阿片类镇痛药。3.服用本品,有可能出现消化道反应,呼吸抑制很弱,成瘾性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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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婴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患儿如腹胀腹痛或哭闹不安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