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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痛灵酊

骨痛灵酊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腰椎骨质增生,颈椎骨质增生,骨性关节炎,肩周炎,风湿性关节炎,髋关节骨关节炎,颅骨增生,胸椎腰化,被迫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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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痛灵酊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骨痛灵酊
骨痛灵酊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雪上一枝蒿、干姜、龙血竭、乳香、没药、冰片。辅料为乙醇。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244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腰椎骨质增生,颈椎骨质增生,骨性关节炎,肩周炎,风湿性关节炎,髋关节骨关节炎,颅骨增生,胸椎腰化,被迫体位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外用。一次10毫升,一日一次。将药液浸于敷带上贴敷患处30~60分钟;20天为一个疗程。【不良反应】患者局部出现灼热感,连续多次使用时部分患者在用药部位可能会产生皮疹或局部痒感,停止用药后即可消失。每次用药后可涂少量润肤膏,可减轻和防止。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孕妇禁用。类风湿患者关节红肿热痛时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腰椎骨质增生,颈椎骨质增生,骨性关节炎,肩周炎,风湿性关节炎,髋关节骨关节炎,颅骨增生,胸椎腰化,被迫体位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具有镇痛、抗炎、改善微循环等三大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高血压患者用于颈椎应慎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3小时内不得吹风,不接触冷水。7、患者可视病症及敷贴浸药液情况调整每次使用量(5毫升~10毫升)。8、本品放置后稍有浑浊或沉淀,不影响疗效,摇匀后使用。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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