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绝经后骨质疏松症,髋部骨折,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男性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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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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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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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996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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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绝经后骨质疏松症,髋部骨折,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男性骨质疏松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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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日1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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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食道动力障碍,如食道迟缓不能,食道狭窄者禁用,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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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使用。儿童用药: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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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绝经后骨质疏松症,髋部骨折,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男性骨质疏松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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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2.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3.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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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2.与桔子汁和咖啡同时服用会显著影响本品的吸收。3.在服用本品前后30分钟内不宜饮用牛奶、奶制品和含较高钙的饮料。服药后即卧床有可能引起食道刺激或溃疡性食管炎。4.胃肠道功能紊乱、胃炎、食道不适、十二指肠炎、溃疡病患者慎用。婴幼儿、青少年慎用。5.轻、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6.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纠正钙代谢和矿物质代谢紊乱、维生素D缺乏和低钙血症。补钙剂、抗酸剂和一些口服药剂很可能妨碍本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