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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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茵陈、板蓝根、当归、白芍、丹参、郁金、黄芪、党参、泽泻、黄精、地黄、山药等十六味。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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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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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5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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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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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每服六日停一日,八周为一疗程,停一周,再进行第二疗程。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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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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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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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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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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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保护肝细胞作用。2.抗脂肪肝作用(去脂作用)。3.轻度抑制纤维化的作用。4.促进肝细胞再生作用。5.抑制血清转氨酶升高的作用.6.抑制血清丙种球蛋白的升高和促进血蛋白的合成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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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高酸性慢性胃炎者应减量服用。2.妇女经期暂停服数日。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