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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肝隆颗粒

利肝隆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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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转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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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肝隆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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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肝隆颗粒
利肝隆颗粒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茵陈﹑郁金﹑五味子﹑甘草﹑当归﹑黄芪﹑刺五加浸膏。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4874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转阴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3次,小儿酌减。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转阴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主要有保肝、降低谷丙转氨酶、促进肝蛋白质合成和肝坏死再生等作用。

注意事项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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