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重金属中毒,放疗,化疗,肿瘤,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玻璃体浑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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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普罗宁。辅料:依地酸钙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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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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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42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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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重金属中毒,放疗,化疗,肿瘤,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玻璃体浑浊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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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需使用溶媒的注射用硫普罗宁及硫普罗宁注射液: (1)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2)配制方法:临用前每0.1g注射用硫普罗宁先用5%的碳酸氢钠注射液(pH=8.5)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2.不需使用溶媒的注射用硫普罗宁及硫普罗宁注射液: (1)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2)配制方法:临用前溶于5%~1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3)硫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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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以下患者禁用:2.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3.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4.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5.孕妇及哺乳妇女和儿童。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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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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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重金属中毒,放疗,化疗,肿瘤,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玻璃体浑浊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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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2.本品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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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停用本药。2.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4.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