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炎,尿路感染,血症,腹膜炎,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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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哌酮钠.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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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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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249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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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炎,尿路感染,血症,腹膜炎,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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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可供静脉和肌肉注射(配制方法详见使用说明说明书)成人常用量:轻中度感染,一次1-2g,每12小时一次;重度感染,一次2-3g,每8小时一次。接受血液透析时,透析后应予一次剂量。成人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9g,但在免疫缺陷病人有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至每日12g。小儿常用量:婴儿的剂量尚未确定。婴儿和儿童每日按体重接受25-200mg/kg的剂量未见副反应发生,但新生儿的t1/2时间延长,因此,剂量必需予以调整。用于预防手术感染时:应在手术开始前30-90分钟静脉给予1或2g,此剂量每12小时可重复一次,对于多数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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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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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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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炎,尿路感染,血症,腹膜炎,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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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体外试验中,本品对广泛的临床常见的细菌有杀菌作用而且能抗拒多种β内酰胺酶的水解。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金葡菌(包括产生和不产生青霉素酶的菌株)、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无乳链球菌。革兰氏阴性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枸橼酸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生和不产生β-内酰胺酶的菌株)、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摩氏摩根氏菌、普鲁威登斯菌、沙雷氏菌属、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绿脓杆菌和某些其它假单胞菌属、某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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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询问病人药物过敏史;2.哺乳期妇女、新生儿及早产儿慎用;3.部分病人用本品治疗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和低凝血酶原症,用药期间应进行出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监测,必要时应加用维生素K。4.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试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Coombs试验呈阳性反应。5.肝病、胆道严重梗阻或同时有肾功能减退者,给药剂量须予以调整。6.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有耐药性的微生物大量繁殖,在治疗期间,应小心观察病人状况。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