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痛经,癌性痛,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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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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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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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141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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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痛经,癌性痛,癌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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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肉注射一次0.15g~0.25g。 2.本品不宜长期应用,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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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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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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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痛经,癌性痛,癌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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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合成酶,减少前列腺素PGE1的合成和释放,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PGE1、缓激肽和组胺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经口LD50为338mg/kg,腹腔注射LD50为50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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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应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2.下列情况应慎用:(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2)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3.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4.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